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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室文明公约
发布时间2014-12-10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304

教室是学院开展教学活动、学生获得文化知识的重要场所,为了使学院教室的使用和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,提高教室使用率,同时,为了促进学院学风建设,给学生提供一个文明、优雅、安静、整洁的学习环境,特制定教室文明公约如下:

一、教室是学生上课、学习的场所,未经教务部同意,不准在教室内进行与上课、自习以外的活动。

二、上课时要尊重教师,不迟到,不早退。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,凡是迟到者,一律不能进入教室;上课时,任何人未经教师允许,不得随意出入教室。

三、上课时要认真听讲,关闭通讯工具,不交头接耳,不睡觉,不做与课程教学无关的事情。

四、上课、自习时应一人一位,不得占位;应衣冠整齐,不穿背心、裤头、拖鞋和奇装异服进入教室;要举止文明,男女同学交往得体,不在教室谈情说爱,不接打手机,维护教室良好的学习氛围。

五、保持教室安静,严禁在教室及教学楼内发生抽烟、下棋、打牌、玩球、打逗或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的行为。

六、保持教室清洁卫生,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室,不得在教室就餐、吃零食,不乱扔废纸、脏物,不随地吐痰。

七、爱护公物,不准在桌椅、门窗及教室内外墙上涂写、刻划、张贴;未经许可,不随意挪动或搬出教室内的课桌椅;不私自使用教室内电教设备;损坏教室内公共财物,要自觉接受教室物品赔偿等有关规定的处理。

八、教学楼熄灯后,所有学生必须离开教室,教室内不得过夜;要节约用电,教室内人少时集中用灯,最后离开教室的人随手关灯。

九、教师、学生、教室管理人员应互相尊敬。教室管理人员要尊重教师、学生,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,加强管理,服务育人;教师、学生也应尊敬教室管理人员,尊重他们的辛勤劳动,自觉遵守和维护教室文明公约。

自发布之日起,请全体同学共同遵守,自觉执行,互相监督。同时学院各书院与学生会将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不定期检查,对于首次发现违反规定的同学,予以提醒、劝说、口头警告,记录在案;检查人员的提醒劝说无效、拒不改正甚至发生冲突、态度不端正者以及发现违反规定内容两次及以上者,根据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》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
学生事务发展部
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